该文件将公办学前班收费最高标准分两个等次限定,城区除实验小学学前班收费标准每学期不超过500元外,其它公办学校学前班和乡镇小学公办学前班收费标准每学期不超过400元。此标准已含必备的生活用品、冷暖设备、安全设施、幼教用书、幼儿图书、玩具物品等费用,不得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蒙氏班为名提高收费标准,不可再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伙食费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前班学生按成本据实收取。其他代收费也要严格按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据介绍,公办幼儿园的收费不在此范围内,但要按照县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文件收费。学生家长如果发现公办学校学前班不按规定收费的,可直接向物价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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