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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波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提“四要”

时间:2013-02-02 16:23:10      字体:  打印  播放
2月1日,竹溪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统战部长蒋波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办全体干部会,传达了全国党委秘书长会议和全省、全市党委政府秘书长会议精神,对贯彻落实《中共竹溪县委〈关于县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蒋波要求,县委办全体干部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会议和县委文件精神,主动适应新的转变,自觉做到“四要”。一是站位要高,力求精减文件数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办会质量,积极为县委当好参谋。二是工作要细。对每一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能从细微处着眼,从点滴处入手,努力做到工作“零差错”、“零失误”、“零缺陷”,使各项工作达到较高的满意度和公认度。三是窗口要亮。要充分发挥县委“参谋部”、“指挥部”、“协调部”、“后勤部”、“群众工作部”的职责,不断提升“能说、能写、能谋、能办”的水平,着力在参谋服务、综合协调、督办检查、信息调研、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应急处理等工作上出精品、出亮点、出特色。四是作风要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县委办的科学化水平,全力打造学习型机关,每名干部当好明白人、把关人和责任人,讲原则、守规矩,不等待、不越线,不断提高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群众和服务市场主体的水平。(张官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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