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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组织收看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视频会

时间:2013-01-31 23:25:05      字体:  打印  播放

(记者 胡雪丽 通讯员 谭显良)1月31日下午,全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传达全国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同时,安排部署全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工作。副县长望甜及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竹溪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实况。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本着让全省城乡居民“早得实惠、多得实惠”的原则,我省将在2013年以市(州)为单位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覆盖全省所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员,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会议要求,2013年度各市(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指导性筹资标准为25元/人,所需资金实行市(州)级统筹,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负担。各市(州)要在2013年2月底前,抓紧研究制定出台本地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具体实施办法。2013年3月底前,通过政府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2013年4月份,完成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启动前的准备工作并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大病保险报销政策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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