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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

时间:2010-01-15 09:35:48      字体:  打印  播放
8日,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信息登记工作正式启动,标志着全县年满60周岁的农民每月可领到55元的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养老难”之忧的解除指日可待。
据了解,我县是全省13个试点之一,是十堰市唯一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单位。通过试点,全县将初步建立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日前,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已经上报市政府和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参保个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原则上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省、县财政将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相应补贴。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实行社会化发放,支付终身。(张官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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