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冯 艳 通讯员李昌坤)21日下午,县委书记余春存主持召开了县委常委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余世明,县委副书记李文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武,县委常委、人武部长杨子舟,县委常委、副县长金玉心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福卿,县政协主席尹熙祥,原政协主席李海祥等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政协竹溪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传达学习了《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意见》(鄂发〔2012〕24号),并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关于《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政协竹溪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十次党代会、县十三届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县情实际,进一步充实、完善、总结和提炼好工作报告,力求做到主题鲜明、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措施得力、语言精练、文风朴实,使报告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的审查、审议中,进一步凝聚人心、提振精神、鼓舞士气,努力推进全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开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新局面。
关于传达学习《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意见》。会议指出,《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下简称《八项规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坚持求真务实、狠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为全党作出了表率。这对于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上下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全面建成小康竹溪的战略目标上来。《八项规定》既是中央政治局对加强自身建设提出的要求,更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规定。要迅速传达学习。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八项规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工作、作风实际,做到真学真懂真用,以此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决贯彻执行。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特别是县“四大家”领导要带头执行,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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