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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及时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八项规定”

时间:2012-12-21 17:33:23      字体:  打印  播放

12月21日下午,竹溪县委收到“鄂发24号文件”后,在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意见,县委书记余春存领学后,结合该县实际,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意见》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竹溪县委就及时组织专题学习,研究贯彻措施。省委、省政府文件规定下发后,又组织集中学习,深入讨论,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县委要求,要结合中央和省市委相关规定和要求,迅速制订本县具体的落实办法。县“四大家”领导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搞形式主义等方面做出表率。全县各级干部要自觉以“八项规定”为指导,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和“四城联创”活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为加快“生态竹溪、能源竹溪、人文竹溪、宜居竹溪”建设提供保障。(毛鸿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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