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清理整顿“小产权”房工作纪略
执法办
一段时间以来,“小产权”房建设已成蔓延泛滥之势,不仅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而且干扰了房地产市场秩序,激化了社会矛盾,“小产权”房一时成为全社会潜在的最大的危害因素。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重拳出击,综合治理,使得这一“顽疾”得到了遏制,迅速扭转了“小产权”房泛滥的局面,使得城市建设及土地开发利用朝着良性规范化方向发展,收到了显著效果。
政策主导 扭住小产权房的“牛鼻子”
针对日益泛滥的“小产权”房建设,首先叫停了全县城区违法建设工程及审批工作,成立调研专班,从政策上、源头上找出遏制“小产权”房的对策,研究出台了《竹溪县县城规划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及《竹溪县县城规划区建设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两个文件,明确规定了村民建房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抓好落实,“一户一宅”。文件规定村民原有住宅耕地面积达到140平方米,占非耕地达到200平方米的不予批准新房基地,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后不再审批新的宅基地。
严格把关,“一家多户”。针对“一家分多户”申请建房的问题,规定家庭人口在三人以下的按人平30平方米审批宅基地面积,家庭人口在四人以上的以户计算,每户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经济制裁,“联合报建”。针对“小产权”房以村民自住房联合报建的问题,规定总面积在280平方米以内的按村民自住房政策办理相关手续。总建筑面积超过280平方米的必须以招拍挂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式批准报建。对已利用集体土地建设住房,建筑总面积超过280平方米的必须将所有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全额补交土地出让金及税费后方可办理土地和房产证件。
政策到位,注重落实。为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纪委书记、县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长及法院、检察、公安“三长”任副组长的城区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从县委办、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抽调专人与原单位脱钩办公,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保证了政策落实。
宣传引导 营造浓厚的小产权房治理氛围
法制宣传,透明“曝光”。开发商、业主及购房户法律意识淡薄,是助长“小产权”房发展的一大诱因。两个文件出台后,一方面印发宣传手册,一方面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立体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城区建设综合执法办公室成立后,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制止违法建设的通告》和《进一步规范城区建设工作秩序的通告》,设立了举报热线电话,并在新闻媒体上设立了公示公告宣传专栏,一方面宣传法律政策,另一方面对已办理合法手续证件的房屋进行公示,对存在严重违规违法建设的房屋进行曝光,让消费者明明白白购房,使“小产权”房没有市场空间。
基层监督,“一线把关”。受利润的诱惑,农民自建房也成了“小产权”房的滋生地,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防止“小产权”房由城区转移到郊区,也显得尤为重要。我县在每一个村(城区)、社区骋请了一名建设宣传员、监督员,利用镇、村两级组织入户宣传农民自住房报建申报程序、商品房开发的条件及应缴纳的税费,讲解“小产权”的危害性,使农民明白“小产权”房建设不仅无利可图,而且带来违法的严重后果。如准备将自已及邻居的二层住房拆掉建高层楼房的林某,到执法办咨询明白应交纳的税费及政策后放弃了打算。通过广泛宣传,业主及农民的政策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居民权益保护意识也得道加强,让“小产权”房及违法建设无“滋生“土壤。
依法教导 架起小产权房的“高压线”
依法打击,“打教结合”。我县加大对少数违规违法房屋开发商依法打击教育力度,是迅速遏制“小产权”房建设的关键。县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四家联合办公,针对建设、土地系统的违法违规现象开展专项执法,重拳出击,从重大违法建设工程、有社会影响力的开发商入手,办大案、查“狠人”,在全县形成了强有力地震慑效果。城西一违法建筑,相关部门多次查处没有结果,该建筑不仅没有任何手续,而且还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在社会上影响极坏。县法院立案后由一名副院长亲自办理此案,排除重重阻力对该建筑进行了查封,河道安全问题也得到了解决。
提高素质,规范服务。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依法强制执行违法建设是规范建设秩序的重要措施。我县专门组织了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对建设、土地违法案件进行了筛选,对不主动履行处罚决定,又有一定影响力的案件,一律按程序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法院将建设、土地执法工作纳入今年工作重点,院长亲自督办,两名副院长负责日常工作,并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在执法办现场办公,今年来强制执行了30余起违法建设、用地案件。公安局组成了一个专班针对违法占用耕地、非法经营、非法转卖土地等现象加大立案查处力度,目前已立案查处非法占用耕地2起,涉嫌非法经营2起;检察院重点对相关部门加大了检察、查处力度,对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了纠正,多名干部受到教育;县纪委加大对干部的管理教育力度,由一名纪委常委牵头,先后约谈部门、镇、村干部32余人次,并定期到各单位巡察,从源头上预防了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再发生。
联管督导 建立“小产权”房治理“大机制”
严格督察,定期“议事”。严格部门监管、增强部门服务、强化基层管理、把好第一道防线是预防“小产权”房的基础工作。执法办成立后由纪委干部牵头经常性不定期对各部门科、所、队进行工作督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建立了工作联动机制,由执法办组织相关业务科、所、队负责人每星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一方面敲响不依法行政的警钟,另一方面集中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单一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
部门联动,切断“血管”。供水、供电、金融、广播、电信等部门联合“抵制”小产权房,切断其“血管”,是我县联动清理整顿“小产权”房的一个特色。对于违法违规建设由执法办统一把关不得随意为其提供水、电、金融、广播、电信等服务,对于已在建设的违法建设组织供水、供电部门强制停水、停电。
治庸问责,有“情”处理。根据群众举报郭某准备违规建房,经执法办调查主要原因是镇、村干部把关不严造成的,执法办及时找到镇、村干部谈话,明确了制度,讲明了纪律,把住了第一道防线。在这一环节中,严格执行《竹溪县城规划区建设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定期检查建房审核把关程序,出现问题及时改正。
综合引导 凸显和谐规范治理成效
在处理“小产权”房中,我县以社会稳定为基础,以督促税费入库为措施,以打击不法建设业主为手段,以规范建设秩序为目标,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引导人们守法建设经营,依法保护权益。
督促办证,保护权益。“小产权”房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没有产权证私下达成买卖协议,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开发商郑某房屋卖了几年却迟迟不给购房户办理产权证,购房户找其办证置之不理甚至恶言相骂。情况反映到执法办后立即找到郑某做思想工作并限期按协议为购房户办理相关证件,否则将依法起诉、查处。此类矛盾多达几十起,凡是群众反映了问题,执法办做到件件督办,人人回复。
调解纠纷,促建和谐。“小产权”房建设引发的邻里纠纷是所有群众矛盾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我县设立专人专班解决此类矛盾纠纷,在接到领导批转件或信访、上访后,第一时间与上(信)访者联系并尽快给予回复,大大减少了矛盾纠纷,群众到县上访同比减少了90%。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