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讯 近日,湖北省竹溪县政府正式出台了《竹溪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今年以来,竹溪县政府已相继出台了《竹溪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竹溪县农村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农村土葬、公墓管理、公益性公墓建设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该县落实政协提案的结果。
针对山区农村长期存在的乱埋乱葬、厚葬薄养、攀比建坟、占用耕地等问题,在今年年初的竹溪县政协全会上,凌均安委员提交了《关于加大农村乱埋乱葬治理力度的建议》的提案,建议进一步加大“绿色殡葬”宣传力度,统一规划农村墓葬用地,抓紧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开展农村老坟治理。为落实提案,竹溪县政府责成县民政局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农村调查摸底,制定了详细治理方案,并先后召开了3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农村殡葬改革问题。县政府随即采取行动,制定出台了上述4个规范性文件,并在3个人口集中村启动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推行公墓式埋葬,并依法对谷竹高速、305省道沿线坟墓推行平地深埋,采取集中拆迁、就地深埋、植树绿化、粉刷美化等方式,以保老坟不露头,老式新坟不增加。 (李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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