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下午,竹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区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关派出所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对段某在城关镇观音阁村村委会旁边违法新建房屋和围墙依法进行处理。
据现场了解,段某在自家楼房后面临时建设两间房屋(55.06平方米)和一段围墙(25米),该建筑物没有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占用了城市道路规划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遂依据该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户主段某作出了“立即停止建设,限三日内拆除违法建设的临时建筑物,处罚款壹万壹仟贰佰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的决定。
当日下午,在村干部、律师、记者的见证下,多部门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向户主送达了《竹溪县建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溪建罚听告字[2012]0206号),并在临时建筑物上张贴了封条。(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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