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 合法 规范 透明
财政局阳光管理村级财务
年初以来,县财政局积极探索村级财务管理新路子,大力推行“四四工作法”,阳光管理村级财务。
四审确保合规性。四审即村“两委”自查自审,由村“两委”主职干部月末对本村当月各项活动产生的费用进行审核。村民理财小组复审,将经村“两委”自查自审后的支出凭单传递给村民审核小组,由村民代表再议再审。送乡镇纪委审核,乡镇纪委进行复查,并签署业务处理意见。乡镇代理服务中心审查,按照《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操作程序》对其合规性进行审核。
四查确保合法性。代理服务中心对村级财务支出原始凭证的时效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查取得的原始凭证真伪,凡不是税务部门提供的正式发票,或明令禁止使用的发票,不予核销。查原始凭证内容,对不属村级财务核算范围的退回补办。查票据票源,杜绝和严防假票、鸳鸯票等。
四评确保规范性。四评即群众评议,群众代表对账务处理结果进行评议,并在“评议反馈表”上填写满意或不满意。村村互评,以乡镇为单位,定期开展“村级财务互评展示”会,对各村财务收支凭证及财务处理结果进行公开展示并进行展评。乡(镇)点评,每半年举办一次村级财务点评会,由乡镇对村级财务进行现场点评,及时总结经验。全县展评,由县财政局随机提取村级账务资料,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审。
四公开保障透明性。四公开即公开收入,定期对各村各类收入进行公开,保障群众对村级公共收入的知晓权。公开财产,在村级财产变动前,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公开支出,将村级财务支出结果向村民及村民代表公示公布,保障群众监督权。公开强农惠农政策,对获得上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村民应享受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及时上网公示,便于群众了解村级经济发展情况。(罗传根 罗家琪)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