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研究,决定采取遴选方式,在全县选调一批干部到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此次遴选名额为十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县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政法机关、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及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中具备干部身份、在职在编的全额拨款财政供养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拟遴选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8日至15日。
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2726202
报名时须提供:①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正面全身照1张,同时填写《竹溪县公开遴选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表格可在竹溪纪检监察网上下载,网址:http://jjjc.zhuxi.gov.cn/)。
(二)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公务员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与拟录用人员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遴选数量。
(三)笔试
拟定于2012年10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员与拟录用人员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五)确定考察对象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差额50%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
(六)组织考察
考试结束后,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量化考察,满分为100分。考察细则另行制定。按照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总成绩、考察得分9:1的比例计算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并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由县公开遴选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九)公示
对拟录用人选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竹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竹溪县委组织部
竹 溪 县 监 察 局 竹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竹 溪县 公 务 员 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