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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时间:2012-09-28 09:56:03      字体:  打印  播放

(记者 胡雪丽)26日党中央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对新形势下全面做好低保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县政协副主席王世汉及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在竹溪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实况。

会议指出,最低生活保障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后一道防线”,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和生存发展。近年来,随着各项相关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一些地区还不同程度存在对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工作保障不力、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要求,全国各地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低保工作管理服务水平,着力规范政策操作,健全监管机制,从严监管低保资金,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农村低保制度的功能,帮助广大农村群众了解保障对象范围、保障标准、申请审批程序等情况。同时,全面落实低保工作的各项任务,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准确、高效、公正认定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
会议还强调了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七项政策措施:一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条件,二是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三是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四是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五是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管机制,六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七是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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