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要闻 > 正文

《湖北巡视巡察》刊发县委书记柯尊勇署名文章

时间:2023-05-22 08:59:55      字体:  打印  播放

《湖北巡视巡察》2023年第02期刊发了县委书记柯尊勇署名文章:《用好“三六工作法”  提升巡察整改质效》。文章介绍了竹溪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与成果运用部署要求,着力压实“六方责任”、实施“六方联动”、健全“六大机制”,持续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上发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微信图片_20230522085518

用好“三六工作法”

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近年来,竹溪县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与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部署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强有力的政治担当,聚焦整改主体责任落实,着力压实“六方责任”、实施“六方联动”、健全“六大机制”,持续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上发力,深入推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为建成全省山区“乡村振兴先行区、绿色发展示范县”提供有力支撑。

一、压实“六方责任”,打造闭环责任链条

坚持将巡察工作作为加强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打造责任链条,形成工作合力。一是扛牢扛实“第一责任”。作为县委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坚决扛起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每轮巡察结束后,都在第一时间召开书记专题会听取汇报,点人点事点问题,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研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自县委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先后组织召开书记专题会研究11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整改工作8次,审定向被巡察党组织和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反馈意见9轮次,签批具体整改要求32批次,督促各方履职尽责,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夯实“一岗双责”责任。实行“双反馈双报告”制度,即巡察情况既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又向分管的县领导反馈;整改工作情况既向县委报告,又向分管的县领导报告,层层压实县级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如,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村级债务化解难、集体资金入股合作社效益不够、集体茶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组织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专项调研,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做实组织实施责任。县委巡察领导小组积极协助县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定期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组织部巡察整改监督情况汇报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巡察成果运用情况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带头参加巡察反馈会议,落实书记点人点事要求,传导整改责任压力,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抓好整改。四是落实统筹协调责任。县委巡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有关要求,探索制定了《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实施办法》,研究绘制了《竹溪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流程图》,不断健全巡察整改各环节工作机制,提升巡察整改的规范化水平。五是压实日常监督责任。由县纪委监委机关牵头,组织部配合,组建回访督查组,采取定期督查、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纪组派地(纪委监委+组织部+派出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联动监督,对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成果运用责任、统筹督促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精准锁定,倒逼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及被巡察党组织书记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2023年以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十五届县委第一轮以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大起底”,对419个县直单位、乡镇及村(社区)党组织进行跟踪回访,对137个疑难复杂问题进行彻底整改销号,确保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六是抓实整改主体责任。明确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调度整改情况,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通过采取专题会、推进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推动问题整改销号;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实。3个月集中整改期结束前按程序向县纪委监委机关报送进展情况报告,并抄送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办。巡察整改成效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同时,把推进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二、实施“六方联动”,汇聚整改监督合力

坚持巡察监督贯通融合,构建凝心聚力,同频共振的监督合力。一是“六方会审”一盘棋。实行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六方会审”,即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派出纪检监察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集中会审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逐条逐项审核把关,重点审核各被巡察党组织问题认领是否照单全收、整改措施是否有效管用、整改时限是否科学合理、整改责任是否明确,整改成果是否取得成效等,对整改措施不实不细、整改成效不明显等问题现场指出,并对疑难问题共同研讨,确保巡察整改有序有力有效推进落实。二是“六关同把”保质效。紧盯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整改“第一责任人”的政治关,被巡察党组织推动问题整改落到实处的实效关,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责任关,相关部门以整改为契机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提高整体工作水平的成效关,干部群众对整改成效的满意关,以及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发展关,确保巡察发现的每一个问题、提出的每一项建议、每项整改成效都能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三是“六家共答”聚合力。针对巡察发现的突出共性问题,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切实履行整改日常监督,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抓好系统治理,巡察机构强化统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全力抓好整改,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举一反三、合心合力抓好共性问题整改。如,针对十四届县委多轮发现的白条入账等突出共性问题,由财政、人社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清收欠款600余万元,共清退各类违规资金323.6万元,清收历史挂账78.1万元,治理财务风险问题150余个。截至目前,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十四届县委及第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发现的3157个面上问题,整改率达100%。

三、健全“六大机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

坚持用好用活巡察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深化系统治理,推进标本兼治。一是探索试行“未巡先改”机制。在十五届县委巡察启动前,紧扣巡察政治定位,围绕“三个聚焦”,探索推行共性问题“未巡先改”工作机制,即结合十四届县委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分类梳理出乡镇75个方面、县直部门108个方面问题清单,要求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对照清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工作。截至目前,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自行整改问题309个。通过该机制的建立,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二是完善巡察反馈移交机制。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后7个工作日内将巡察情况原汁原味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并明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派出纪检监察组参加反馈;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漏洞、完善相关制度;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安排办理,并于收到之日起3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如,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移交的33件问题线索,均在3个月内办理完结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三是问题整改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并及时更新“三台账三统计表”,即:面上问题整改台账、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书记点人点事问题管理台账,整改落实统计表、整改成效统计表、督办情况统计表,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权责清晰、有据可查,督办有依据、整改见实效。四是问题整改定期调度机制。对在集中整改期内未能完成整改任务的,每半年调度一次整改进展情况,找准“病灶”、深挖“病根”、对症下药,跟踪掌握办理情况,直至问题解决。县委巡察办做好巡察整改调度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对“调度”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进监督,全面扣紧整改责任链条,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截至目前,通过定期调度,推动解决各类问题137个,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73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五是健全完善后续评估机制。完善《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实施办法》,围绕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实效和长效机制建立、结果公开和干部群众满意度等情况,通过“听、查、访、谈、测”了解整改成效,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予以评价打分。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选人用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政治生态状况风险等级管理的重要依据。如,2022年底,对15个党组织量化评估后,对6个问题整改佐证材料不充分的党组织现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持续整改,对2个制度不健全的党组织予以提醒。六是强化运用责任追究机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通过压实责任、规范流程、构建机制、实施问责等手段,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虚假整改、纸上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交办督办、工作约谈等,并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公开曝光,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问题整改。目前,已对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工作不力的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并开展提醒谈话11人次。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