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没想到事情这么快解决了!”日前,劳动者吴某向竹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据了解,吴某因工伤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并向竹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在收到仲裁申请后,该院立即启动劳动争议简案速裁程序,于当日进行庭前调解,仅用一天时间就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如此快速地解决纠纷,令吴某称赞不已。
今年以来,竹溪县围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主线,坚持依法快速便捷处理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全面提升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质量,在鄂渝陕毗邻区域倾力打造有竹溪特色的劳动争议速裁试点先行区,不仅助力营商环境建设,而且使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和市场主体的诉讼成本明显降低。
强基础,推进方案实施
竹溪县成立劳动争议速裁先行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县工业园区以及各乡镇共同参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工作推进。同时,县政府制订下发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安排、时间节点和实施步骤,确保工作有部署、措施有保障、案件有落实。
按照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明确分工、认真履职,在信息共享、市场监管、法律援助、依法行政、应急处置、属地管理等方面发挥作用。特别是县人社局加强对劳动争议速裁案件处理工作指导,推进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定期组织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单位研商重大案件、集体争议、疑难矛盾化解等工作,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办理质效。
为了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该县在县社会治理中心设置对外接待受理窗口,对涉及劳动人事维权事项对外采取一个窗口接待受理,实行专人坐班、专网接入,对现场申请、电话申请、快递申请、网络平台申请、政务网推送申请等申请劳动争议维权案件,统一接件登记,线上线下统一联系,及时受理申请人的申请、证据材料和举报投诉维权事项,及时进行内部分类办理,实现“一个窗口”办公、“点对点”服务群众,以仲裁“小切口”回应民生“大期盼”。
提效能,探索办案模式
竹溪县积极探索速裁快办新模式,实行案件分类处理、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简化优化劳动仲裁工作流程,大大提高仲裁案件办案效率和质量。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案件情况复杂的,当天召开审查立案会议及时研究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受案情况;特殊案件或证据、材料不齐的,实行“容缺”受理,缩减立案审查时间。突出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优先”原则,能庭前调解的及时组织双方调解,不能庭前调解的,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按照简易程序快速处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按照一般程序快速处理,缩短案件办理时限。
整合各方力量,多元化处置劳资纠纷,做到整体联动、协同推进。一是各部门定期会商研讨群体争议、疑难矛盾化解等工作,促进劳资纠纷调解适用更加法律标准,形成联动会商机制。二是通过社会治理中心工作信息平台,排查掌握劳资纠纷风险并实时预警,及时与相关调解组织和所涉用人单位互通互联,及早介入纠纷,形成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对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和企业因停工停产引发的矛盾,劳动监察机构快速调查、司法援助中心参与协调并提供法律援助、仲裁机构迅速立案、人民法院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形成应急处置机制。
优服务,创新工作方法
竹溪县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基层调解组织等机构为依托,推行“仲裁+”工作模式,把劳动仲裁延伸到企业、园区和乡镇,构建调解网络,一方面全方位开展法规政策宣传,提供法律政策服务,规避纠纷风险;另一方面针对仲裁案件提前介入调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时期,消除在用人单位内部。
按照“一案一策、逐案化解、动态清零”的工作要求,以专项速裁庭、派驻仲裁庭、流动仲裁庭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提升劳动争议速裁质效,全力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以和谐劳动关系推进社会和谐发展。一是强化专项速裁,对劳资纠纷调解不成的,县仲裁委根据案情特点,按照“仲裁+”组庭模式,与工会、妇联和基层调解组织组建专项速裁仲裁庭,迅速立案、速裁快处,确保办案效果。二是延伸派出仲裁。结合工业园区用工单位集中、容易产生劳资纠纷特点,联合园区工会组织,设立派驻仲裁庭,既能及时掌握用工动态,排查争议隐患,纠正违规行为,方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劳动纠纷调处,更能就近就地解决劳资纠纷,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三是开展流动仲裁。为方便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经双方同意,就近安排庭审地点,启动流动仲裁庭服务,将案件办理向基层转移、向用人单位下沉、向社区延伸,为残疾或行动困难的劳动者提供便利。简化案前调解程序及灵活案件结案方式,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享受方便快捷,感受优质调解。
竹溪县通过对劳资纠纷及早介入、快速处置、化解在小,劳动争议实现“三个不出”,即“不出厂区、不出园区、不出社区”,劳动争议速裁工作不仅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保障,更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陈兵 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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