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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年度清查工作

时间:2022-05-17 17:10:53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进一步严肃社会救助政策,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规范管理,切实做到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自5月5日起,竹溪县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全县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开展全面核查清理。

此次清查工作将严格按照现行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政策要求,对当前在册的所有对象全面入户核查,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继续予以保留,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予以取消。城乡低保重点清查死亡、服刑等自然减员的人员,以及收入超标、财产超标的对象;特困供养重点核查是否有子女,且子女是否具有履行赡养义务能力。

为了强化工作领导,竹溪县政府成立了社会救助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由县民政局负责牵头协调、研究制定政策制度、指导实施等工作;县直相关单位为清查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场)作为清理核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工作各环节组织实施,确保此次清查工作有序开展;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清查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干预影响清查工作的行为进行查处,对不按要求开展清查工作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此次核查分五个阶段进行,安排部署阶段、入户核查阶段、评议公示阶段、乡镇审核阶段、汇总完善阶段,计划在6月底全面完成核查清理任务。(吴斌 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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