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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5所学校57名教师在“课内比教学”中获市教育局表彰

时间:2012-05-23 17:40:18      字体:  打印  播放
(实习记者胡显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提高我县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教学业务水平,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县从2011年9月起开展了“课内比教学”工作。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全员参与“课内比教学”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523日,十堰市教育局以十教字[2012]40号文件,作出了表彰“课内比教学”工作“优秀组织单位”和市级比武优胜个人的决定,我县收获颇丰:第一高级中学、实验中学、天宝中学、实验小学、水坪镇中心小学5所学校荣获“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57名教师荣获“比武优胜个人”荣誉称号,其中:小学学段一等奖1人、三等奖14人,初中学段二等奖6人、三等奖11人,高中学段一等奖8人、二等奖7人、三等奖10人,涉及到语文、数学、英语、品德、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通用技术等学科的教师。
县教育局负责人说,县教育局将认真总结“课内比教学”工作经验,巩固“课内比教学”成果,建立“课内比教学”长效机制,将“课内比教学”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提高教师素质,规范教育管理,增强办学效益,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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