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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守一方碧水 建美丽河湖

时间:2022-05-08 07:37:20      字体:  打印  播放

‍自“守好丹江口一库碧水”河湖综合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县坚持宣传发动、高位推动、多方联动、制度驱动,打响河湖综合整治战,打出声势、干出成效。截至目前,我县共整改销号各类河湖问题101处,治理河湖突出“四乱”问题2个,累计投入人力660余人次,投入资金65万元,共清拆建筑1330平方米,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40余吨,清理河道2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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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声夺人“高位”推

河湖综合整治“清四乱”工作如何开局?县委、县政府加强“顶层设计”,突出精准施策,“四乱”清理、宣传先行,打响河湖综合整治行动第一枪。

我县通过系列会议召开,强化“守好一库碧水”河湖综合整治工作宣传发动,在全县上下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清理重点与整治要求;充分利用各类主流媒体阵地开展“守好一库碧水”河湖综合整治工作宣传,参与“守好一库碧水 我们在行动”抖音大赛,在水利部、湖北日报、十堰日报、省市水利网站、河湖长公众号等媒体推送信息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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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沿线各乡镇配合县河湖长办先后开展了“守好一库碧水”河湖综合整治行动集中宣传、河湖长制“六进”宣传、“保护母亲河”志愿服务、“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主题宣传等系列活动,全县范围滚动播放“竹溪河湖、你我守护”宣传片,“守好一库碧水”理念深入人心;组织民间河长+企业河长巡河、河湖保护宣传进社区等系列活动,引导开展“我帮河长来巡河”行动,成立“河小青”志愿服务队,定期参与巡河、调查河流生态状况,问题反映直达河长,推动河流治理;开展“守好一库碧水”专项整治进校园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一个家庭感染一片天地的形式,提高公众认知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清四乱”行动中;结合文明创建“四清”等活动开展普法宣讲,累计出动专题宣传车30余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悬挂标语200余幅、设置宣传栏(牌)100多个,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推动河湖综合整治工作持续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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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专班”攻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全面部署,扛牢“守好一库碧水”政治责任,推动河湖整治工作抓牢抓实。

县委书记、县第一总河长柯尊勇先后6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总河湖长会议、河湖整治联席会、河湖整治行动专题会、调度会及推进会等,对河湖“清四乱”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先后签发《竹溪县“守好丹江口一库碧水”河湖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守好丹江口一库碧水”河湖综合整治行动专项督查的通知》系列文件,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守好一库碧水”河湖综合整治工作升温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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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专班”,制定“专案”,吹响冲锋号。成立了以总河湖长体系为依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动河湖整治专项工作。制定《竹溪县“守好丹江口一库碧水”河湖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范围、主要内容和工作步骤。重点开展河湖“四乱”问题自查整治,逐级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制定详细整治方案,实行挂图作战、按表督战,做到查有位置、追有根源。同时,明确县级领导分头挂帅,主抓竹溪河流域、龙王河流域的河湖整治工作,时时跟踪督办,确保了河湖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多方联动“全面 ”治

在开展河湖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县坚持多方联动,重点发力,确保了专项行动的顺利推进。

县乡联动抓摸排。为摸清“四乱”底子,县乡村整体联动,先后出动680多人次,以22条县管河流、9座大中型水库为重点,开展了乡镇自查、部门核查、河长清查等多轮排查行动。县第一总河长、县级河长对全县河湖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巡查调研,一路把脉,现场“问诊”。乡镇、村级河长和各责任单位对河、库、渠沿线管理保护范围内的“四乱”情况进行了“走河式”排查摸底。截至目前,县乡村累计巡河摸排153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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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协作抓重点。针对前期摸底排查出的各类存在的问题,由县级河长牵头包片,责任乡镇、村组河长具体负责,对责任片区内的河湖“四乱”情况进行梳理,把握关键重点,建立“三个清单”,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原则,全面细致地开展清理整治。截至目前,已整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101个。

多头结合抓整治。把“清四乱”行动与中央环保督查、非法采砂、河湖划界等重点工作及“扫黑除恶、文明创建‘四清’整治”等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县河湖长办统一协调,各部门分头部署、交叉布置,形成全县多头喊打的高压整治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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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打击抓执法。强化执法部门协调联动,先后投入执法力量500余人次,与公安、水利、环保部门联合开展非法采砂、非法涉河建筑打击行动10次,执法处理30余次;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联合检察院、公安机关开展涉河问题专项巡查8次,下达立案决定书2份;强化专项督查,县河湖长办先后15次现场巡查督办,累计下发督办通知33份,工作提醒函50余份,解决各类问题30余处,强势推动了工作进程。

制度驱动“常态”管

我县坚持“制度驱动”,把制度建设贯穿工作始终。

建立责任包保制。全力推动责任落实,建立并实行河湖整治攻坚“三包一”制度,即每条河流明确1名县级领导挂帅、主责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主责单位分管领导为联络员,包宣传动员、包方案制定、包清理销号、包安全维稳,确保河湖综合整治工作强力推进。

落实分类施策制。根据“四乱”问题成因及影响,坚持因“乱”施策,建立了一“乱”一策方案,并对竹溪河流域重点问题点位成立县委常委挂帅的工作专班,依法推进。对河道内已种植农作物有序组织清除,属地政府予以补偿;对非法采砂、侵占河道问题,由司法介入清整;对河道库面垃圾漂浮物,由属地乡镇集中开展清漂整治。同时,对确属违法乱建、乱占问题,由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执法程序签发整改通知,限期强制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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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交办整改制。一方面,实行“一单四制”整改,按照河长负责制、属地管理及交办管理原则,逐一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销号清单,逐项交办有关县级河长、相关乡镇或责任单位,统一销号管理。另一方面,强化动态统筹管理,由县河湖长办牵头调度,各乡镇、联系部门全程参与,对“四乱”整治工作实行日督办、周调度、月通报,定期将整改销号情况报告领导小组与相应县级河长,并就推进缓慢问题,提请领导批示交办,督导相关单位,推进问题快速整改。

严格督导考核制。将“守好一库碧水”河湖整治行动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内容。按照《关于开展“守好丹江口一库碧水”河湖综合整治行动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由3名副县长带队,组成3个督导组深入全县16个乡镇(局)河库现场,重点督专项行动落实、督工作进度、督整改成效、验收销号等情况,对部分乡镇河湖整治专项行动中存在的排查不彻底、台账不规范、整改不到位等各类问题现场进行交办,要求立行立改、应改尽改。对慢作为、不作为的单位,媒体全程跟踪,曝光相关责任人。

强化监管巡查制。为确保专项行动整治成效不反弹,县河湖长办、县水利湖泊局及沿河各乡镇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把河湖管理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把控“四乱”新苗头。对已整治完毕但有反弹迹象的重点整治区域列为巡查重点,加大河湖的监管和日常巡查的力度和密度,采取日常巡查、定期检查、暗访巡查和适时组织专项巡查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始终保持对河湖“四乱”问题的监管和打击的高压态势,常抓不懈,确保河湖整治成效稳固。(县河湖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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