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社会组织自律意识,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探索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体系,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推动我县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近日,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对我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度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了信用承诺对象、承诺内容、承诺程序、承诺应用、有关要求等5个方面的内容,分类拟制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登记管理和社会组织注销登记信用承诺书格式范本,内容全面,条理清晰,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通知》指出,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度,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和促进全县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民政部门将信用承诺纳入社会组织信用记录,作为对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将社会组织是否遵守信用承诺作为给予政策扶持、表彰奖励、评先评优、等级评估、购买服务的参考指标。
《通知》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确保信用承诺制度顺利实施。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信用承诺制度的宣传,引导登记管辖的社会组织作出信用承诺,不断增强信用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氛围,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加强检查督办。适时开展联合抽查检查,了解社会组织执行信用承诺制度的情况,把社会组织执行信用承诺制度的情况,作为年度检查和等级评估的重要依据。要及时研究解决信用承诺制度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度顺利实施。(李红梅 席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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