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竹溪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共竹溪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0月30日中国共产党竹溪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竹溪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审议、批准中共竹溪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一体从严,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大会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为竹溪加快建设“乡村振兴先行区、绿色崛起示范县”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大会强调,未来的五年,是我县推进新跨越、开创新局面的机遇期,也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加速发展的关键期。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十五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上级纪委的工作要求上来,认真履职、积极作为,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促进经济社会新发展。
大会号召,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初心不改、矢志不移、奋斗不息、创新不止,奋力谱写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竹溪加快建设“乡村振兴先行区、绿色崛起示范县”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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