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评测周期为三年。该称号是反映中国内地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也是中国内地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我县正全力冲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全县各地各部门主动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在全县上下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文明城市创建格局,让文明之花绽放溪城大地。
宾馆、饭店、餐厅文明标准
一、公益宣传
1.公益广告宣传氛围浓厚,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旅游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之中。
2.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反对浪费”等宣传提示。
3.有“遵德守礼”提示。
二、环境秩序
1.环境干净整洁,有分类垃圾箱,垃圾及时清运。
2.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态度热情。
3.亮证经营,住宿、商品等服务明码标价。
4.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卫生间、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功能完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5.显著位置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无吸烟现象。
6.宾馆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三、消防安全
1.消防通道通畅,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
2.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消防设施检查保养记录,有专人负责。
四、文明素质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现象;无随地吐痰、无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携带宠物入内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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