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创文办工作部署,依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溪县城区“门前四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街商铺、商店、超市、宾馆、饭店以及集贸市场内商铺,有固定门面房且已办理营业执照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其签订“门前四包”协议。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于10月2日对城区人民路门店“门前四包”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情况如下:
人民路卡西米洛蛋糕店,占用人行横道停放送货三轮车。
人民路老宋五金,占用人行横道摆放躺椅。
人民路南大桥用心人大药房,占用人行横道摆放展品。
人民路光明眼镜店,占用人行横道下象棋。
人民路溪尚服装店,占用人行横道摆放休闲桌椅。
你知道什么是“门前四包”吗?
《竹溪县城区“门前四包”管理办法》第三条: “门前四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各负其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本办法所称“门前四包”责任制,是指责任人在按照本办法划定的“门前四包”责任区范围内,对市容环境卫生保持和维护,实行“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包绿化”的制度。(详细内容可见→《竹溪县城区“门前四包”管理办法》)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