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县公办幼儿园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水平,按照公益性、普惠性和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统筹考虑政府投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报经县政府同意,我县拟于2021年秋季对公办幼儿园的保育费教育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保育费、教育费)收费标准如下:
市级示范幼儿园:县机关幼儿园(办园地址:城关镇幸福路391号)保教费收费标准每生每月300元。
县级示范幼儿园:一级、二级、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每生每月分别为230元、200元、180元;未评等级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每生每月170元。
据了解,相比2018年的收费标准,2021年县机关幼儿园(办园地址:城关镇幸福路391号)、县一级、二级、三级、未评等级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每生每月分别上调20元、30元、20元、20元、20元。
我县幼儿园保教费调整后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即:2021年秋季以前入园的幼儿执行2018年的收费标准。幼儿入园后要求转园或退园、因病等原因申请休学的,幼儿园应当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预收费用。伙食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保教费按月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县发改局)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