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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进行时】竹溪街头!多了一种特殊停车位

时间:2021-08-25 17:52:50      字体:  打印  播放

(全媒体记者 彭锋)城市的文明程度不仅体现在干净整洁的环境,也体现在便捷温馨的点滴细节。近日,记者采访时看到,城区部分路段及医院等公共场所都专门设置了无障碍停车位,安装了无障碍停车位导流标志和其它车辆禁停标识,极大的方便了残疾人群体停车需求,营造了我县关爱助残的良好氛围,大力提高了我县的社会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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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人民医院,记者看到该院济世楼两边通道位置均设置了无障碍停车位,专用停车位大小与普通机动车停车位大小一致,但不同的是,专用停车位印有无障碍专用标志,停车位前方设置有“其它车辆禁停”标牌,起到了积极的提示和提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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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一直是残障人群面对的一大难题,特别到医院就医时,车辆多、车位少,非常着急。现在医院内设置了无障碍专用停车位,还有醒目的标牌,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这不仅体现了社会对残障人士的人文关怀,也体现了城市的文明温度。”前来就医的市民张先生向记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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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仿古街路段,记者看到一辆机动车在无视无障碍停车位标牌的情况下,将机动车停放在了无障碍专用车位,县公安交警在联系上车主后,责令车主迅速将车辆挪至其他车位,并对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做出了相应的处罚,提醒车主不要占用专用停车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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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下一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还将继续在武装部、林业局、老保健院等路段适当位置施划无障碍停车位8个,实现特殊路段无障碍专用停车位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和管理,确保无障碍停车位不被随意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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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停车位的设置,处处彰显着人文关怀,传递文明温暖的正能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提醒驾驶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普通机动车占用残疾人车位属于违法行为,交警将按照违法停车对其进行严格处罚。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给残疾人群体一份文明的关心与尊敬,为文明城市创建奉献你我力量。

无障碍停车位

这种残疾人专用车停车位内施划有“残疾人轮椅”图案,是供残疾人停放专用车辆的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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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残疾人专用车,是指供下肢残疾者使用的代步工具,包括残疾人专用人力车和残疾人专用的摩托代步车以及其他机动车。如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有占用无障碍停车泊位的机动车,将对其依法按照违反禁令标志进行处罚:罚款100元,记3分。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三十二条: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以外的机动车占用无障碍停车位,影响肢体残疾人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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