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司法所的干部及时调解,不然不知道他们两人的矛盾会闹到什么时候,恐怕最后会朝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知情的村干部感慨地说道。
据了解,中峰镇某村村民敖某和钱某因感情不和协商解除恋爱关系,但恋爱期间产生的经济往来问题未能达成一致,遂共同向司法所申请调解。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依法依规、情理结合的原则,认真听取双方诉求,细致梳理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证据材料,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事纠纷处理的相关条款进行释法说理。经多轮协商,双方最终签订调解协议书,三万元补偿款当场履行到位,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中峰司法所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优化调解机制,通过高效、便民的调解服务,疏导双方对立情绪,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为群众提供更有温度的法治保障。(黄权莹)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