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倡导做“勤政先锋”。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班子成员重新进行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倡导做“勤政先锋”。
二是倡导做“岗位先锋”。机关工作人员立足本职工作,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倡导做“岗位先锋”。
三是倡导做“服务先锋”。村级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用真心、动真情、见真招,倡导做“服务先锋”。
四是倡导做“为民先锋”。建立党员学习日活动,通过学理论、学政策、学业务武装头脑、增长才干、指导实践,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新,倡导做“为民先锋”。(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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