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全面提升法律素质和守法意识,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服从管理自觉性。7月15日,城关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公益活动。
“以集中学习促矫”。通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和义务,促使矫正对象增强法治意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改正自新,服从司法所工作人员日常管理。
“以公益活动促改”。不定期开展公益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自身价值,积极改正自新,重新树立对生活的向往,不断提升社会责任感。
“以个别谈话促行”。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心谈话,了解日常生活状态和思想状态,针对性制定可行的矫正方案,做到因人施矫。告诫社矫对象有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如实汇报,杜绝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等非法活动,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积极配合司法所日常管理,自觉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黄敏 周本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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