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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问政】咨询教师资格认定/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如何申请公租房?

时间:2023-09-16 17:13

近期,网友在竹溪政府网问政留言:【咨询教师资格认定】【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如何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材料?】选取了几个有代表性的问题及有关方面的回复,有疑惑的溪城市民赶紧来看看~

提问者:王**

咨询教师资格认定

我户籍是竹溪的,要申请下半年高中教资认定。请问现场确认要带的材料是以十堰市教育局为准,还是以竹溪县教育局为准?另外,下半年教资认定公告什么时候发布?

竹溪县教育局回复:

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要求,请你及时关注竹溪县教育局2023年9月8日在竹溪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的《竹溪县2023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点击进入查看),或致电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719-2731164。

提问者:李**

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如何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材料?

竹溪县2023年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如何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竹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竹溪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2021年版)》规定,申请公租房需符合以下条件: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复员安置退伍军人、工作调动进城、企事业单位新招人员、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招聘专家)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

办理流程:持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扫描),本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带原件备查扫描),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不超过1个月的无房证明原件等材料,到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新中医院旁)。城镇居民可在居住地所属社区办理。如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拨打竹溪县房地产服务中心电话咨询(0719-2726467)。

针对网上问政未办结的问题,希望相关单位能及时有效为溪城市民答疑解惑。

如今,网络问政已成为民众与政府沟通的重要方式,老百姓有需要咨询或是投诉的,发个帖提交,就能得到及时回复,既公开透明、方便快捷,也能让市民维护权益、解决矛盾,让党群干群的关系更和谐。悠悠万事、民生最大,让我们一起让政务服务更高效、更务实、更优质。

责任编辑:邹颖颖 竹溪新闻网编辑部:0719-272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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