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行政执法中查获以下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竹溪县烟草专卖局接受调查处理(地址: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18号,联系人:王舒,联系电话:0719-2726607)。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竹溪县烟草专卖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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