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空抛物是公认的不文明现象之一,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极大。2021年1月1日,《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从建筑物、构筑物、车辆内向外抛撒物品,将是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
近年来,十堰新建商品房大多在15层以上。因高空抛物危害大,在各大小区楼道里,随处可见禁止高空抛物的告示,然而,高空抛物现象依然时有发生。高空抛物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这既是不负责任的不文明行为,更是违法行为。
对于高空抛物,记者梳理了近两年发生在十堰城区的一些案例:
2019年6月,大洋五洲一老板杨先生所在商铺门口5分钟内连续发生3起高空抛物事件,其中第二次掉落的物体就砸在他脚边。
同样是2019年6月,江苏路明想双子座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从天而降的3个仿瓷白碗砸中了一辆银灰色越野车,好在未伤到人。
2019年7月,浙江路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坠物事件,一把电锤从31楼阳台落下,险些砸中楼下一对母子。
2019年8月,市民樊先生经过翱达公馆小区去买菜,突然从天而降一个西瓜,砸中他旁边的配电箱。樊先生表示,配电箱离他很近,稍微偏一点就砸中他了。
今年5月,家住东山路的张先生遭遇 “横祸”:晾在阳台上的新被子被别人扔的烟头引燃。
今年5月25日,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接到市民校先生报警,称他的车停在卧龙城小区楼下时被砸了。随后,民警对周边住户进行走访调查,最终确认,校先生的汽车受损,是5楼一户居民家的3岁小孩高空抛物所致,且该名儿童此前也曾往楼下扔过物品,所幸无人员受伤。
今年8月4日晚,张湾区一小区,一袋垃圾从天而降,砸在刘先生的车上,现场一片狼藉。
今年10月28日,北京路北京小镇一业主从4楼往下倾倒垃圾,被对面业主用手机拍下发在业主群,小区群里的业主看后纷纷指责这种不文明行为。
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从建(构)筑物中抛掷物品。一旦发现,由物业管理人予以劝阻、制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物业管理人未宣传告知、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发现抛物行为未予以劝阻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记者 纪枫波)
2019年7月,浙江路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坠物事件,一把电锤从31楼阳台落下,险些砸中楼下一对母子。随后,民警对周边住户进行走访调查,最终确认,校先生的汽车受损,是5楼一户居民家的3岁小孩高空抛物所致,且该名儿童此前也曾往楼下扔过物品,所幸无人员受伤...
然而,噪音扰民问题作为一种现代“城市病”,却没有得到根治。执法人员手中也有了更多治理噪音污染的法律武器。条例规定,单位、个人进行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应当文明施工,遵守物业管理人或者居(村)民委员会限制作业时间的具体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避免...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理顺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工作机制,明确了文明行为的基本规范,彰显了文明行为的倡导与鼓励,加强了文明行为工作的监督检查,明确了对不文明行为处罚的法律责任,规定了参照适用条款,目的是以法律“硬制度”,促...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十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市人民政府赋予的管理权限对辖区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前进道路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我们就一定能保证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十四五”开好局,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令人瞩目的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我们深化了对在严峻挑战下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 ——党中央权威是危难时刻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的根本依靠;
第二、中期要主动对接,精准搭建沟通平台 县委、县政府把到竹溪参加活动的社会组织业务范围与县直部门职能职责进行归纳整理,明确对接部门,由对接部门安排专人主动与社会组织沟通联系,在会务期间所有县级领导分头和参会的社会组织进行了对接沟通和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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